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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患者权利与义务
历下区人民政府
2025-05-27

患者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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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

2、隐私权,是指患者拥有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

3、知情同意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包括知情权、患者同意权。病人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

4、平等医疗保健权,指所有患者,不论性别、民族、年龄、财产状况都一律平等的享有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医疗保健权是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的重要保障。

(二)患者的义务:

1、及时寻求医护帮助,积极配合医护活动。

2、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病情资料。

3、交纳医疗费用,尊重医护人员。

4、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提出改进意见。

5、承担不服从医护人员提供的治疗方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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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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