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编制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2号);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4〕6号)。
三、出台目的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方便公众查阅使用,在编制上做到了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翔实。
四、重要举措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工作中,主动接受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室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针对性、计划性,明确发布的各项规定要求,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办公室
咨询方式:0531-81852007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