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城市管理局(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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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城市管理局(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执法主体 | 执法岗位名称 | 执法岗位职责 | 执法依据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环境卫生管理科(挂设施建设管理科牌子) | 负责贯彻执行全市环境卫生保洁规划、标准。负责城区保洁应急事件处理。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废弃物和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厕、果皮箱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 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对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管理检查。负责对环卫设施的建设、拆除和迁移进行监督管理。
| 《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二环东路5617号 | 1.0531-86958354 2.0531-86565516(环卫设施管理) |
执法监督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 负责编制中长期综合行政执法规划,制定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方案的制定,并牵头协调执法力量的统筹调配。负责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的查处以及跨街道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执法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各派驻中队和直属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 解放东路53号 | 0531-81791515 | |
城市综合管理科(挂建筑垃圾处置监督管理科牌子)。 | 牵头组织实施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灯光亮化建设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商业牌匾设置与维护的监督巡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景观照明设施设置与维护进行监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本辖区内市政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秩序。组织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细则,按照建筑垃圾及建设工程废弃物处置的标准和规范对建筑垃圾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点)建设、运行、维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运输实施管理。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实施监督。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
|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1.二环东路5617号 2.黄台南路67号(建筑垃圾管理) | 1.0531-88935158 2.0531-86977097(建筑垃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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