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大 中 小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8号)
三、编制目的
全面反映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重要举措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1.主动公开。着重做好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民生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渠道主要包括历下区政府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号,中央及省市区各类政务新媒体、报纸报刊,学习强国平台,宣传活动等,公开信息约2100条,举办各类政策宣传活动173场。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做好社区居务信息公开。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3.政府信息管理。通过制定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等方式,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动态维护好历下区政府门户网站、街道“乐居甸柳”微信公众号、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自助服务系统和室外自助查询机信息更新。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未制发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未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未产生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年度网上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无结转上年度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1.问题。“居民进社区”活动组织策划不到位。
2.改进措施。持续开展“居民进社区”活动,形成“一居一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济南市历下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发布、政民互动、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基础工作等各项工作。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承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区。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
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531-81856735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