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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
2024-07-02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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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页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紧急情况或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41号)、《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38315-201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9011-20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等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了本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该预案是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实施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本单位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各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明确应急职责、增强员工应急意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处置能力。

现颁布并即日施行。要求学校各部门严格执行!

 

 

签发人:

             

2023年9月1日

 

 

序号

学校(部门)职务

签字

备注

1

校长



2

副校长



3

副校长



4

副校长



5

副校长



6

办公室主任



7

政教主任



8

教务主任



9

总务主任



10

教科室主任



11

团委书记



12

大队辅导员



13





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济南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年度应急预案修编及演练工作的通知》(济政应办发[2018]3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 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科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更大的秩序混乱甚至失控。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三)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相关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魏盈

副总指挥:薛海红、李晓蕾、刘扬、刘国妍、于萍

成员:燕晓春、刘婷、陆海霞、张梅、戚鲁、张蕾、孙光明、于萍、方静、李振、许玉雪、马慧君、孙宾、杨天霞、邵萌、高传彬、刘兵、刘奇伟、 班主任、保安人员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本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3.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扬担任。联系电话为: 66598662。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各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2)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以下相应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

1.现场指挥组:负责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协调各应急队伍展开应急处置。

总指挥:魏盈

副总指挥:刘扬、薛海红、刘国妍、李晓蕾、于萍

2.抢险救援组:负责抢险救灾,及时控制事故源、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和滋生二次伤害。

组长:刘扬

副组长:孙宾  刘兵  李振

组员:义务救援队队员,保安人员

3.疏散引导组:负责火灾、地震、洪水等灾害时师生员工的安全疏散和转移,确保疏散转移工作安全、快速、有序。

组长:刘国妍   

副组长:高传彬  戚鲁   张蕾

组员:当班班主任

4.通信联络组:负责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以及对上级的事故报告。

组长:于萍

组员:方静  刘奇伟  燕晓春

5.物资供应组:负责应急处置的物资保障和水电暖设施安全保障。

组长:李振 

组员:刘兵、王迎春、孙宾

6.舆情应对组:负责应急处置的对外宣传和舆情应对,接待、安抚事故家属。

组长: 于萍

组员: 张梅  刘婷 邵萌

7.医疗救护组:负责与医疗部门联系,并在专业医疗人员到来之前,对伤病人员进行初步的救护和照顾。

组长:戚鲁

副组长:李晓蕾、陆海霞、 高传彬

组员:校区卫生室老师

8.心理辅导组: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安抚和稳定情绪、化解矛盾。

组长:刘国妍

组员:许玉雪、马慧君、杨天霞

      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三、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区教育局有关部门。

(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区教育局有关部门。

(三)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区教育局有关部门。

(四)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区教育局。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预案保障

学校建立规范有效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三)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加强校园报警点、警务室的建设,不断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

(四)物资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学校稳定事件应急处置

1. 学校稳定事件。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 学校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魏盈

副组长:薛海红、刘扬、李晓蕾、刘国妍、于萍

工作组成员:孙光明、邵萌、刘兵、高传彬、方静、燕晓春、刘奇伟、戚鲁、李振、张蕾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扬担任。联系电话为: 66598662。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本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 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3)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3. 学校稳定事件分级

(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事件失控,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2)  重大事件(Ⅱ级):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事态失控,未经批准校内出现大规模游行、集 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 响甚至瘫痪;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   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   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经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倾向性、苗头性言论或宣传品,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视情况需要作为Ⅳ 级对待的事件。

4. 应急响应

(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告,拨打110请求派遣警力进校,采取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学校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若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持好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寻衅滋事,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2)   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组成工作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3)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

(4)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根据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保卫人员和相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5. 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事件结束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督促学校,制定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

(二)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安全事故。学校校舍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校园内水面溺水及校内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集体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 热、油、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2.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组长:魏盈

副组长:薛海红、刘扬、李晓蕾、刘国妍、于萍

工作组成员:孙光明、邵萌、刘兵、高传彬、方静、燕晓春、刘奇伟、孙宾、戚鲁、李振、张蕾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扬担任。联系电话为: 66598662。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本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 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3)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3.安全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安全事故。

4.应急响应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迅速向公安消防 119 指挥中心报警,派专人到合适的路口处引领消防车。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 求援,医疗急救电话 120。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楼梯门拥挤踩踏和坠落事故处理办法

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 疏散工作。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迅速组织抢救,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报警电话110。迅速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立即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配合政府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调查检测,查明危险品类型和危害程度。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应组织师生撤离。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迅速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8)大型群体活动的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制订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迅速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0)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 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措施或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发展。食堂、餐厅、蓄水池、供水塔等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请求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及时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12)暴力事件的处理办法

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迅速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立即向公安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3)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的处理办法

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迅速救治受伤师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公安部门报告。

(14)高压输电线路事故处理办法

结合开元校区特殊情况,校园上空横架110KV高压输电线路,一旦发生事故,学校立即组织学生疏散,与供电设施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离快速疏散至校外,疏散过程中师生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同时立即上报学校主管部门、供电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进行专业处置。

5.善后与恢复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 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高度重视师生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与逃生能力。

(4)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2.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魏盈

副组长:薛海红、刘扬、李晓蕾、刘国妍、于萍

工作组成员:孙光明、邵萌、刘兵、高传彬、方静、燕晓春、刘奇伟、戚鲁、李振、张蕾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扬担任。联系电话为: 66598662。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本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 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3)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3.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分级

(1)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4.应急响应

(1)  应急反应

预报区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做好抢险救援等应急准备工作;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导下,学校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救灾指挥部迅速报告灾情

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2)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立即开展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粮食食品物资供应,灾民安置,维护社会治安,消防,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灾害损失评估,应急资金调配和宣传报道工作。

5.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请求协助解决,避免事故发生。

(4)  总结经验教训,重视师生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学校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与逃生能力。

(四)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 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内及学校所在地区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卫生事件。

2. 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魏盈

副组长:薛海红、刘扬、李晓蕾、刘国妍、于萍

工作组成员:孙光明、邵萌、刘兵、高传彬、方静、李晓蕾、燕晓春、刘奇伟、戚鲁、李振、张蕾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扬担任。联系电话为: 66598662。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本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 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3)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3.卫生类突发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突发卫生事件(Ⅰ级)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及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卫生事件(Ⅱ级)

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 例以上死亡病例的;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 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学校;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发生在学校的,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卫生事件(Ⅲ级)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在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 5 人以下;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卫生事件(级)

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一100 人,无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卫生事件标准;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 10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发生在学校的,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卫生事件。未达到Ⅳ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4.应急响应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迅速向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信息。

学校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未发生学校突发卫生事件的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突发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当地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学校发生。

发生卫生事件后,学校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

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 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5.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

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1)重度污染日(AQI 201-300):学校减少户外运动。

(2)严重污染日(AQI 300-500):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3)极重污染日(AQI 达到 500):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直至临时停课。

学校根据市环保部门发布的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状况,自主调整课程,减少户外体育活动及其他户外活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课可安排在室内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调课补课的方式进行。

学校校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提前放学、延时放学、家长接送、教师护送、校车停运等应急措施。遇到极重污染日,或接到红色预警后,学校可以通知学生临时停课。

6.善后与恢复

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学校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对突发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导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2.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魏盈

副组长:薛海红、刘扬、李晓蕾、刘国妍、于萍

工作组成员:孙光明、邵萌、刘兵、高传彬、方静、燕晓春、刘奇伟、戚鲁、李振、张蕾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扬担任。联系电话为: 66598662。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本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 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3)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3.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分级

(1)级事件: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直接涉及学校的重大突发事件,校园网上充斥着大量有害信息,形成全局性热点,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

(2)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一定数量的有害信息,形成局部热点,有煽动性信息出现,已形成不稳定因素。

(3)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个别或少量的有害信息,尚未形成热点,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

4.应急响应

(1)  级事件应急响应:学校要立即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按网络有害信息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置,及时取证并删除有害信息。区教育和体育局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并将情况通报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请求协助处置。学校在做好有害信息处置的同时,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止被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

(2)  级事件应急响应:学校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当地公安部门,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及时做好取证工作并删除有害信息。同时积极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3)  Ⅲ级事件应急响应:学校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和体育局,并做好取证工作,删除有害信息。针对有害信息反映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六、信息报告机制

(一)报告时限及程序

1.   初次报告:学校发生一般和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部门进行报。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报区教育和体育局。

学校发生的各类各级突发事件,情况特别紧急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并及时补报文字材料。涉密信息的报送执行相关规定。

2. 进程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必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 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二)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疑似可能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 能原因等。

2. 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事件变化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3. 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 情况等。

七、附则

1.  本预案是我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决定。

2. 本预案由学校制订并负责解释,今后,组内成员、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

防范恐怖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学校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 )、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济南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防范恐怖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魏盈

副组长:薛海红、刘扬、李晓蕾、刘国妍、于萍

工作组成员:孙光明、邵萌、刘兵、高传彬、方静、燕晓春、刘奇伟、戚鲁、李振、张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扬担任。联系电话为: 66598662。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本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3.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学校发生暴力侵害事件后,按照《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分工安排表》调配人员,并开展相应工作。

二、防范恐怖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1.       暴力侵害事件发生后,根据总指挥部部署,责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控制罪犯,制止暴力侵害,保护师生人身安全。

2.       加强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的普及教育和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       积极组织事后处置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进行救护、处置工作,把暴力侵害事件造成 的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点。

4.       学校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学校负责人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学校设立应急保护组、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媒体应对组等事故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6.       学校各事故处理小组的职责为:应急保护组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状态时的抵御处置等;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引导学生至安全地方;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负责新闻媒体的宣传口径,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三、预警预防

1.开展经常性社会矛盾排查分析,及早发现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侵害的各种矛盾和因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      加强对师生进行法治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严格门卫管理制度,严格进入校园人员的审核、登记,严格进出校园车辆的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      加强对校内有心理疾病及精神病症状人员的疏导和监控。

(4)      经常性摸排师生中存在的矛盾隐患,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5)      经常性地与驻地公安部门、社区及校外法制辅导员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对策。

(6)      学校应设立应急分队,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

(7)      加强学校防范暴力侵害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严格安保人员聘任管理,储备必要安保器械,安装符合技术要求的技防设施,有效防范和抵御外来暴力侵害。

(8)      加强教师值班制度。在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学校领导应亲自带班,安排教师值班,安全保卫部门加强校门内外巡视。

(9)      加强警校共建。在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应协调警方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治安警戒。

(10)       严禁学生在校门外等候聚集。严格幼儿家长接送制度,如有早到校的学生应立即进入校园,放学后如家长未按时到校接学生,应妥善安置好学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四、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侵害事件,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第一目击者报警

(1)   按一键报警按钮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2)   校内通告:以最有效的方式(广播、锣声、哨声、报警声等)预警全校师生,并与校长通话通报情况。

2.   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   接到报警后,正在组织室内教育教学活动的,任课教师要立即组织关锁门窗,安抚学生保持镇静,保持警惕;如遇课间活动或在室外开展体育训练的,执勤教师、疏散引导组成员、任课教师应及时保护学生转移至安全区域。

(2)   各工作小组听到预警声后,立即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应急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利用警械,尽力制止犯罪行为,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或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犯罪行为;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要全力保护好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按照平时演练的路线迅速疏散至安全区域。

3.    通讯联络组第一时间内同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科或办公室,迅速向公安、救护、消防、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

4.    恐怖暴力伤害事故重大时,责任人立即拨打医疗助报警电话“110”和“120”,报警内容为:例如:“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发生恐怖暴力伤害事故,伤害情况XXXXXX 请迅速前来救助,地址是羊头峪路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报警后安排专人到路口明显处迎接救护和警用车辆。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以最快的速度拨打 120 急救电话或把伤员就近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抢救, 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5.   学校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五、善后处理

1.   学校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   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护秩序和进行善后处理。

3.    沟通协调组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学校心理专兼职教师及时对学校师生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班主任及时与每位学生家长沟通信息,做好情况通报。

4.    在上级部门没有明确指示的情况下,由校长接受媒体的采访,其他人员可回避媒体采访,防止形成炒作引发社会恐慌情绪。

5.   及时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

6.   如有伤亡或财产损失,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六、信息报告

1.   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学校对发生的暴力侵害事件要及时报告,对可能引发暴力侵害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报告。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暴力侵害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部门进行电话报告,并在 6 小时内及时补报文字材料。

(2)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   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疑似可能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及事态发展的趋势等。

(2)  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经过、原因分析、损失及伤亡情况、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七、附则

本预案是我校处置突发暴力侵害事件的工作文件,本预案启动实施由济南市历下区学校防范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各级处置工作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并保证通讯联系畅通、便捷。

对于在处置学校暴力侵害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有关部门予以通报表彰,表现特别突出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后予以奖励;对于在处置学校暴力侵害事件中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今后,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本预案由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

火灾与疏散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救灾工作方针,协调、有序、高效地做好防火应急工作,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管理,以学校法人代表(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各方面安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济南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本预案。

一、火灾和疏散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机构

总指挥:魏盈

 副组长:薛海红、刘扬、李晓蕾、刘国妍、于萍

 工作组成员:孙光明、邵萌、刘兵、高传彬、方静、燕晓春、刘奇伟、戚鲁、李振、张蕾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本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3.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扬担任。联系电话为: 66598662。

二、工作职责

A 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 119 指挥中心(室)报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救工作。

B 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C 抢救伤病员,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D 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问题。

E 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1.灭火行动组

组 长:刘扬

副组长:孙宾  刘兵  李振  王迎春

成员:义务消防队员(总务、安保和物业单位)

职责:

(1)熟悉并能使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掌握灭火知识。

(2)根据学校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师生疏散演练。

(3)现场灭火,抢救被困学生和救护伤员。

2、疏散引导组

组 长:薛海红

副组长:戚鲁  李明  张梅

成员:各楼层教研组组长

职责:平时负责全校火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的具体事务;指挥火灾单位的领导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散自救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国妍     

副组长:于萍  方静

成  员:张建军 术琳 吴长华、物业维修人员

职责:负责通讯联络、信息上报、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路控制、水源保障。

4、抢救护理组

组  长:李晓蕾     

副组长:燕晓春  刘婷  陆海霞

成  员:各年级主任  各校区卫生室老师

职  责:进行医疗救护及人员清点等。

 

三、火灾事故范围

1.校园内学生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生重特大火灾;

2.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配电室)和建筑(储藏室),发生重特大火灾;

四、应急响应

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开展火灾和疏散应急工作,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经确定无误后,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校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

2.火灾发生时各楼值班员及工作人员迅速打开各疏散口,开启疏散指示灯和疏散广播,疏散引导组可根据疏散指示标志提示和火场具体情况引导楼内人员利用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

3.人员疏散完毕后,各相关单位领导要组织工作人员清点人数,确认楼内是否有人被困,若有应将情况立即上报校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通报消防部门进行抢救。

4.当因火灾发生人群拥堵情况时,工作人员以手提话筒对拥堵群众和学生进行教育,尽快使他们撤离现场,防止再发生意外。

5.初起火灾扑灭后,要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6.做好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总务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增加警力,加强校区巡逻,防止不法人员利用火灾突发事故期间制造事端,破坏校园的安全稳定。后勤服务部门要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并为受灾的单位和个人创造一定的生活、办公条件,使他们情绪稳定。

7.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66598655。

火灾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在处理过程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把损失降到最小范围。全体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应急工作预案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灭火和救援工作,并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稳定师生情绪,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火灾事故,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五、附则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应急活动。

本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各级处置工作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本预案由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制定并负责解释。今后,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 然替补,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急队伍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队伍名单:

序号

姓名

移动电话

1

魏盈

15098777277

2

薛海红

18678871159

3

刘扬

13953106355

4

刘兵

15853116066

5

李振

15153172708

6

高传斌

13361075577

7

张宏

13706402812

8

刘诺

15806681966

9

张志新

15853194606

10

杨凤亮

13210516536

11

张尚友

15063380711

12

毛洪磊

15820006319

13

王连峰

13969103809

14

段德文

13455160877

 


 

应急物资清单:

物资类别

物资名称

存放地点

数量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消防设施

及器材

消防泵

喷淋泵

消防泵房

2

2

李振

15153172708

二氧化碳灭火器

机房、配电室、财务、档案室、实验室

91

刘扬

李振

张尚友

13953106355

15153172708

15063380711

干粉灭火器

各区域

128

刘扬

李振

张尚友

13953106355

15153172708

15063380711

消防栓

各区域

83

刘扬

李振

张尚友

13953106355

15153172708

15063380711


消防应急手电

消防中控室

1

李振

15153172708

抢险物资及工具

折叠梯

开元仓库

1

张尚友

15063380711

消防锨

仓库

12

刘扬

李振

张尚友

13953106355

15153172708

15063380711

强光手电

消防中控室

1

李振

15153172708

个体防护用品及器材

水靴

仓库

6

刘扬

李振

张尚友

13953106355

15153172708

15063380711

橡胶手套

仓库

20

刘扬

李振

张尚友

13953106355

15153172708

15063380711

应急照明设施及器材

应急照明灯

各区域

65

刘扬

李振

张尚友

13953106355

15153172708

15063380711

消防应急标志灯

各区域

45

刘扬

李振

张尚友

13953106355

15153172708

15063380711

外部联系电话:

外部联系电话:0531-86553645(教体局安全科)

医疗电话:120

公安电话:110

紧急求救电话:112

火警电话:119

交通服务电话:122

电话号码查询:114

天气预报查询电话:12121

 


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

地震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协调、有序、高效地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对学校师生及财产安全和教学设施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济南市地震应急预案》、《济南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机构

总指挥:魏盈

  副组长:薛海红、刘扬、李晓蕾、刘国妍、于萍

 工作组成员:孙光明、邵萌、刘兵、高传彬、方静、燕晓春、刘奇伟、戚鲁、李振、张蕾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本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3.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扬担任。联系电话为: 66598662。

二、地震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机构工作职责

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地震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包干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根据灾情发布停课及复课公告或通知。

(三)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及防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震抗灾意识和基本技能。

四)组织保障防震抗灾应急处置物资。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抢险设备、教学教具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五)积极组织地震灾害事后处置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进行救护、处置工作,把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点。

(六)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防震减灾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师资培训、工作部署、隐患处理、灾情上报、灾后处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防震减灾规章制度、防震隐 患检查、处理档案、防震减灾目标责任制及建立相应工作领 导小组、防震减灾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建立本校破 坏性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和快速反应机制。

三、地震灾害防御措施

(一)加强学校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学校应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灾害应变教育列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使师生了解、掌握地震基本常识和地震应急知识及自防互救知识,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避震、自救互救能力。引导学生做到遇震不慌、正确避震、有序疏散、确保安全。

(二)建立健全学校抗震救灾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规划,完善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并落实学校抗震救灾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检查 与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建立和完善防震工作检查落实登记制度。

(四)学校设立 24 小时值班及安全监控和联系电话。实行防震救灾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

(五)对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区,学校应迅速向抢险救灾有关部门和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告,同时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区。

四、应急响应

地震灾害发生后,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应急预案。

(一)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

(二)召开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三)迅速组织救灾。协调、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参加应急救援。

(四)请求上级机关提供紧急支援。

(五)组织人员抢救和校舍抢险。

五、地震灾害应急处置

(一主动与灾区联系,汇集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人员的情况,以及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本区域内救援队伍的行动。配合救援队伍抢救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采用起重、支撑、拆除及狭窄场地 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

(三)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师生。

(四)协调、配合卫生部门抢救、安置伤病员。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尽快恢复供水、供暖、供电,恢复交通通讯,防止次生灾害,保护重要部位,维护校内治安,安排师生生活。

(六)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安排好伤员的护送工作,协调、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继续做好灾区学校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的检查、监测工作,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水源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七)准备车辆,听候调度,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配合和组织有关部门调配粮食、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

(八)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协助通信部门保障学校通信畅通。与电力部门协调保障灾区学校用电供应。

(九)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调配救灾物品,保障学校受灾师生的基本生活;转移和安置师生,组织师生自救互救;妥善处理遇难者的善后事宜,统计伤亡人数。

(十)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加强宣传报道,加强学生思想工作,正确对待自然灾害,克服恐惧心理,鼓舞师生战胜灾害,恢复教学,重建家园。

七、附则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本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各级处置工作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本预案由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制定并负责解释。今后,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 然替补,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

防汛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汛期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济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学校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防汛预案是防汛重要基础性工作,学校发生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依据预案科学防汛,提高学校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使学校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学校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济南市河道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防洪治涝规划》《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防汛应急预案》和《济南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遭遇突发性暴雨、洪水和台风引发的汛情防御和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联动协作、保障有力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

总指挥:魏盈

副组长:薛海红、刘扬、李晓蕾、刘国妍、于萍

工作组成员:孙光明、邵萌、刘兵、高传彬、方静、燕晓春、刘奇伟、戚鲁、李振、张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扬担任。联系电话为: 66598662。

2、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负责我校防汛安全知识教育和抢险救灾工作,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 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灾害发生时,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学校防汛工作包干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副校长和科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落实防汛责任。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领导成员按照责任区分工,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赶赴分工责任区学校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常规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成立责任区分工检查组,协调各组开展汛期督查及抢险救灾工作。

(2)防汛教育和演练。组织学校对师生加强防汛抗灾常识的教育,组织防汛应急抢险救灾演练。

(3)建立预警机制。根据上级防汛机构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向学校通报灾害天气并预警。

(4)建立防汛工作网络。保持与上级防汛机构、教育和体育局的通讯畅通,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5)值班及信息报告。每年6月至9月汛期(特殊情况以指挥部指令为准),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落实学校24小时领导干部和教师带班、值班以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6)工作检查及灾情统计。按照分工责任区划分,每年汛期进行防汛工作检查和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报上级相关部门。汛期结束后,认真填写《全区教育系统汛情受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报送局安全科。

(7)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学校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防范突发性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师生对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师生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师生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学校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影响安全度汛的在建工程,要认真落实汛期施工应急预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4、物资通信准备。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急需。在重点防汛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同时,学校要确保防汛信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5、防汛预案准备。学校防汛机构根据区教育和体育局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指挥协调、现场保卫、抢险救护、后勤保障、宣传信息、事故调查、善后工作等应急机制,科学划分责任, 强化分工协作,细化实化应急措施,有序、高效做好洪涝、台风等灾害防御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6、防汛日常管理。学校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学校防汛设施、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预案、队伍、工程、物资、通信等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四、预警及响应

1、汛情预警

由市气象部门和市城市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及解除。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汛情预警(IV)、黄色汛情预警(Ⅲ级、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四个预警级别。

2、预警响应

(1)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醒师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注意安全。

(2)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

学校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防汛重点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学校应急准备情况加强调度和督查。重点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因汛情延误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3)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

学校在汛情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内外电源,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部位,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因汛情延误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4)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

学校在汛情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 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现场保卫、避险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抢险救灾工作。

当本市发布暴雨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学校应按照《济南市教育局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教安字〔2017〕2)规定,作出相应安排,保障师生安全。

3、响应程序

(1)指挥与协调

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调度;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由总指挥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集结到岗到位指挥调度;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抢险与救援

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按照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首先组织救助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实施救助,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同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做好物资转移,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要及时有效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现场,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向受灾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并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每隔1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3)善后处置

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了解师生及校园受灾情况,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有条件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开放安全的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五、应急保障

学校严格履行职责, 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学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1、通讯与信息保障。学校相关人员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指挥调度畅通,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等信息工具要确保24小时畅通。

2、现场救援保障。学校防洪涝重点部位或容易出险的设施,应提前编订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立即启动预案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3、应急队伍保障。各学校要按照防汛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配备,灾害发生时,按照指令迅速到达现场,保障供电、交通运输、医疗保障、人员救助、学生疏散等紧急处置。

4、物资器械保障。各学校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应急装备,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及时更新补充。

六、监督管理

1、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培训班、视频会议等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2、应急演练。学校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定期组织 1-2 次防汛应急处置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通过现场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实战性,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针对措施,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切实提高责任人决策处置和师生防灾避险能力。

3、责任与奖惩。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名词术语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 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 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10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预案管理

今后,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部门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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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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