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龙洞街道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龙洞街道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历下龙办发〔2024〕15号
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施工单位:
现将《龙洞街道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历下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
龙洞街道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确保各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推动事故总量和各级事故持续下降,建筑工地(本方案中建筑工地指辖区范围内各类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施工工地)、小型工程(本方案中小型工程指施工面积5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造价100万元以内,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目标任务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帮助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督促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红、黄牌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
3、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指导企业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4、强化企业消防应急准备,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为严厉震慑建筑工程领域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处罚力度,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推动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向纵深开展。按照“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的原则,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从严处罚。
四、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职责
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监管,与各部门职责对应,实施平行监管:
1、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特别是外墙保温材料、防水层施工、施工区用电、宿舍区用电、动火等突出风险隐患,发现问题一律从严罚款,并盯靠整改到位。
2、检查动火作业规程:一是经过动火审批并开具动火证。二是作业人员具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三是监理和施工方至少各派一名看火员。四是火种(焊渣)覆盖区域至少有一名携带灭火器的扑救员。检查中凡是发现违反规定的,从严罚款,并盯靠整改到位。
3、严查携带火种进入施工区域行为,严查在作业区域吸烟,发现问题从严罚款。
4、严查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合规行为。气瓶与动火点间距不得少于10米,燃气瓶与助燃气瓶间距不少于5米,不符合要求的从严罚款。
5、严查油漆喷漆、脱漆木工同时交叉作业行为。发现问题隐患,从严罚款,并盯靠整改到位。
6、严格落实办公区、生活区防火规范。不得在办公和生活区内存储易燃易爆品,应使用36V安全电,严禁明火、电炉、电热器及60W以上灯泡,要配备消防器材,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需按规范设置,发现违规行为从严罚款,并盯靠整改到位。
7、工地现场、仓库配电线路、配电设备及灯具应符合规范要求,发现违规行为从严罚款,并盯靠整改到位。
8、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问题从严处罚,并监督即时整改。
9、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重点对建筑工地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情况进行检查。未落实要求的,给予从严处罚,并盯靠整改到位。
10、检查消防车通道和防火间距。按照《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生活区域、施工区域、动火区域等防火间距满足要求。未落实要求的,给予从严处罚,并盯靠整改到位。
五、工作措施
1、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抽查、调阅工程资料、抽取工地管理人员现场问询等方式,推动企业、项目部、施工班组“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地。抓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随机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动态核查,查出问题占检查项目比例超过(包含)15%的,上报行业监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完成前全面停工。
3、我办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和小型工程进行定期检查,每周对所有建筑工地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小型工程每日实施日常安全巡检。
4、优化巡查检查方式。建立“网格员+专业技术骨干”网格化隐患排查模式,对辖区划分网格,对全区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全覆盖包干日常巡查管理,进一步提高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效率。
5、营造密集监管氛围。本着“密集监管、多重排查”的原则,街道办事处开展属地监管检查,坚持“隐患不消除绝不放过”盯靠消防安全问题彻底解决,对辖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形成高压震慑,建立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排查记录,监督企业完成整改后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闭合回路。
6、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持“凡检查必执法”,铁腕推行“严管重罚”,在首次检查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行政罚款、信用扣分的基础上,对检查中2次以上(包含)出现相同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视同事故处理,一律停工整顿,坚决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监管执法“零容忍”,查出的隐患“快消除”。
7、实施重点隐患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日常检查建筑工地消除一般消防隐患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发现无法独立处置的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建设项目拒不配合整改的,按照部门职责划分召集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给予专业支持、联合执法,共同盯靠直至完成整改;区住建局对于下达停工令的建筑工地,第一时间通报属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每日至少巡检两次,发现私自施工行为立即叫停,并报区住建局进一步严肃处罚。
六、组织领导
龙洞街道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消委会成员为组员的街道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本方案自即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