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济南市历下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历下政发〔2024〕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24〕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重点领域先进设备应用水平,促进消费品更新换代,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供给升级、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要素服务支持等,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为推进国际化一流中心城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工业设备更新改造。
(1)推动产业高端化跃升。聚焦建材、轻纺、炼化等重点行业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快更新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深入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术改造工程,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综合奖补政策,加强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培育引进,每年实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10个以上。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0%;到2027年,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推动制造业与数字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施“工赋泉城”行动,鼓励制造业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持续夯实网络、数字基础设施底座,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深化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持续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贯标。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加大服务商与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力度。加强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软件类企业等数字化领域企业,为产业数字化提供平台支撑。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打造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低碳企业和绿色产品等绿色低碳示范项目10个左右。(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为监督管理局、区水务局)
2.能源设备更新改造。
(1)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加快推进锅炉、风机、泵、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按要求加快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退出。(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推动新能源设施更新改造。持续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多能互补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有效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加快新型储能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储能示范项目。继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推动老旧光伏等新能源设备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历下供电中心)
3.交通运输装备转型。
(1)积极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鼓励市政公用车、环卫作业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新增工程车辆、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
(2)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区充换电公共基础设施保有量超过3000个。(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4.建筑领域设备更新。
(1)加快建筑用能绿色转型。统筹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等要求,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推进住宅小区设施更新改造。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老旧门窗翻新、建筑物防水加固,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现有住房居住品质。(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市政设施更新。
(1)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有序更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加快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2)推进城市生命线智能工程建设。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在城市下穿式立交桥、低洼易涝点等重点部位安装水位监测仪及视频监控。对存在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城区,改造或增设排水防涝泵站设备,提高强排能力。补齐配足地下管网、窨井盖、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开展道路沿线、电子警察、卡口、道路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备更新改造,全面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牵头单位: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区水务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历下区大队)
6.教育科研设备更新。
(1)推进教学设备更新。以提升教学质量为牵引,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更新现有实训设备、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高教学教研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学校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2)推进科研技术设备更新。鼓励区内各级重点实验室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与高等教育协同实施,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文化旅游设施优化。推进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广播设备、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升级改造。支持剧院、音乐厅等场所演艺设备更新换代。推动游船、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和数字文化新业态设备更新购置,加快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8.医疗领域设备更新。
(1)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类、放射治疗类、远程诊疗类、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针对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化设备进行迭代升级,主要包括高性能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的更新,以提升数据处理和传输效率。(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支持医院将部分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优化病区内部流线布局,完善隐私保护,提高空间使用效率。结合医院各专科病房使用情况,以妇产科、儿科、老年医学科病房为重点,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预防接种单位设施环境,推进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到2025年,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占比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9.安防环保设备更新。
(1)完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加快微型消防站和应急联防救援站建设。(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
(2)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加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执法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1)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政府补贴活动,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支持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促销,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警支队历下区大队)
(2)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促进家电以旧换新。
(1)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回收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售后服务企业整合家电服务网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资源,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组织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活动,推动绿色智能健康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3.促进家装消费品换新。
(1)培育消费新模式。依托“山东消费促进年”等活动,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样板间,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2)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享受低保、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生活环境和设施,因地制宜、因户施策进行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三)实施供给升级行动。
1.提升先进产能比重。
(1)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空天信息、生物医药、节能降碳、生态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强链延链补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
(2)推动传统制造业提质增效。优化升级传统制造业,提高制造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积极组织企业参选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目录、重点设备需求和供给目录,组织企业参加重点行业、设备供需对接会。(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完善先进装备供应链。聚焦仪器仪表、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装备等产业,加快发展优势工业产品。(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提高产业创新能力。
(1)提升关键技术研发水平。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重大需求,布局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任务,围绕核心关键技术组织企业参加“揭榜挂帅”项目,攻克企业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强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我区产业链布局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加快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
(1)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和集散场地。发挥供销社系统网络优势,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2)创新废旧物资回收模式。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探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通过“公物仓”以置换、调拨等方式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提高废旧物资处置能力。规范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活动,引导企业规范回收拆解、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物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为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
2.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支持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循环利用。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健全产业标准体系。
(1)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围绕石化、建材、装备制造、电子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要求,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能耗、绿色低碳新技术、节能节材工艺等重点行业相关标准制修订。推动绿色低碳标准研究和孵化不断深化,促进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2)强化标准引领。深入实施《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科技创新标准化城市试点建设。鼓励重点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技术创新和推广实施。推进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实施应用,优化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2.强化技术标准提升。聚焦装备制造、大宗消费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支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碳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的研制。开展智能家电等领域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推动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实施要素服务支持行动。
1.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采购中按照规定强制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对符合条件的进口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部件财政贴息,以及企业主导制定高水平能耗、排放、技术等国家标准项目予以奖补等上级政策资金拨付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2.丰富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新能源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3.加强要素保障。
(1)强化土地要素供给保障。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加大二手交易市场用地支持力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支持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2)加强项目审批服务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扩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我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全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协同推进各项任务。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政策体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上级部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体系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社交平台等媒体传播手段做好政策解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咨询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