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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1370102MB26464895/2023-6391558
应急管理
历下政办字〔2023〕4号
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3-30
2023-03-30
有效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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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济南市历下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历下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我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济南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济南市历下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法规范、高效有序

1.5  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破坏程度等因素,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级

1)小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2)中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3)大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4)特大型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  地质灾害风险辨识

2.1  地质灾害情况

截至2022年底,查明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按照灾害类型划分,崩塌隐患点2处,滑坡隐患点1处。按照规模等级划分,小型3处。

2.2  地质灾害成因分析

极端天气形成的强降水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切坡建房、切坡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次要因素。地质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变化规律,既受制于地质环境条件,又与人类工程活动相关,是综合作用的结果。

2.3  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我区位于济南市东部,地理位置介于北纬36°35'34"~ 36°42'30",东经 117°0'16"~117°10'24",位于山东地块泰山隆起北侧,北临济阳坳陷。地质情况比较简单,历下区南部即黑虎泉以南至千佛山一带,地层呈单斜构造,东西走向,倾向北,倾角平缓,一般8°左右。在千佛山西南侧发育的是千佛山断层,沿北北西方向通过趵突泉附近。历下区中、北部为第四系松散层。区内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低山丘陵区,属泰山山地北支,北部为山前洪积、冲积平原。

我区正常年份雨季于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期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根据地质环境背景基本条件和常年降雨情况预测,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

3  组织体系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1  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副指挥长政府相关领导区应急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消防救援队长

成员委宣传部区人武部政府办公司法局民政局发改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住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水务局文旅局卫健公安消防救援历下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判断紧急状态,提请区政府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一般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其中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在国家、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进行。

指挥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及时向委、政府和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以及向社会公布;负责与上级指挥部的沟通对接。根据需要,向市政府或其他地区以及当地驻军部队请求支援和帮助。

3.2  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消防救援队副队长担任

主要职责掌握全灾害情况,向指挥长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按照政府或指挥部指示,召集联络指挥部成员及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贯彻区指挥部指示和部署;根据灾情,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承担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  监测与信息报送

4.1  监测预防

4.1.1  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上下信息互通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4.1.2  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住房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市政水务、教体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按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并及时处置。

4.1.3  区自然资源局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黄色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各级各部门根据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

4.1.4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4.1.5  编制应急疏散预案与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当地已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街道办事处(主任社区(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制定以地质隐患点人员财产转移避让为主要内容的紧急防灾预案,并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居民手中。

4.1.6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区自然资源局要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防治地质灾害。

4.2  灾情险情报送

4.2.1  报送内容

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地质灾害引发原因及趋势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4.2.2  报送流程

发现地质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所在街道自然资源区应急局报告自然资源区应急局在获知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后应立即向政府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原则上应逐级上报遇有大型以上或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自然资源区应急局可越级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并完成逐级补报工作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级别

区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和Ⅱ级。当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由区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区政府采取处置措施。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上级政府和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并接受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当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2  响应措施

1)区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区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相关成员单位及涉及街道办事处调度灾害信息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灾情险情

3)区指挥部贯彻落实上级指挥部抗灾救灾工作部署参加由上级政府或上级指挥部主持的会商

4)区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5)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6)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防范次生灾害衍生灾害

7)统筹组织全区应急救援力量专家队伍解放军民兵等支援灾区实施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灾情监测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秩序维护和协助政府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等

8)紧急调拨救援装备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公安市政交通部门做好运输保障拨付救灾资金指导监督基层的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9)加强值班值守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援工作动态

10)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11)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指挥部,并抄送区指挥部成员单位。

1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抗灾救灾工作的支持

13)请求并协助上级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3  预警期的应急响应

5.3.1  启动条件

济南市发布黄色及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5.3.2  响应措施

1)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视情组织地质专家对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接到黄色及以上避险预警信息后,区应急局组织救援队伍待命,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赶赴现场准备,采取应急措施。协助做好避险撤离工作,督促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组织开展应急调查,迅速查清灾情险情。

3)街道办事处接到黄色及以上避险预警信息或灾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设置醒目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避灾疏散将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

4)群测群防员社区发现或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危急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5.4  响应终止

参考下述指标根据省应急厅市应急局、政府或区应急局意见启动响应的单位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结束

1)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2)预警信息发布时段结束

6  保障措施

6.1  预案保障

街道办事处可根据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生命线设施等易受地质次生灾害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6.2  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各级各类地质灾害救援队医疗救护队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机制提高专业水平及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6.3  指挥平台

区应急局协同区自然资源局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形成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做到灾情险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科学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以及动态跟踪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实现对应急救援工作的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6.4  应急技术支撑

区自然资源局应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险情调查监测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6.5  资金与物资装备

区应急局根据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情况,提请区政府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及应急救援监测预警现场调查人员防护应急通信通信指挥后勤保障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药品等的生产供应

6.6  应急避难场所

区应急局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运输、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疏散演练。

6.7  宣传培训与演练

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区属宣传平台普及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区应急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7  奖励与责任

7.1  奖励

政府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伤亡人员按规定给予抚恤

7.2  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8.2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

8.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济南市历下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及相关部门 (单位)职责

2. 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及响应级别

 


附件1

        济南市历下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及相关部门 (单位) 职责

 

济南市历下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和部门职责如下

一、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综合协调组区应急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承担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灾区街道办事处开展应急行动协调调度汇总各工作组工作情况灾害发生地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报送灾情信息协调当地做好前方指挥部在灾区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救援组区应急局牵头消防救援各类专业救援队伍等单位组成必要时由区人武部联络协调驻济有关部队、武警等协助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抢险救援队伍救援装备搜救被困群众落实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相关措施紧急转移和安置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专家组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应急局发改住建局生态环境水务局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卫健等部门 (单位)专家构成负责灾害性质级别危害程度等认定分析研判灾害动态趋势组织专家对灾区环境实施监测监控与评价防范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为地质灾害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协助开展应急救援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组卫健牵头民政局生态环境、区发改局等单位组成负责医疗救援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调集和救治受伤人员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防范和控制传染病暴发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开展灾后心理援助负责开展对灾区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的消毒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和动物疫情发生组织协调殡仪馆做好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组公安局牵头,交警大队及涉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负责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灾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救灾车辆畅通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报道组委宣传部牵头,区文旅局等单位组成负责新闻宣传舆论监督发布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做好舆情应对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组区应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历下供电公司相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负责协调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负责救援人员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保障供应协调救灾资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适时组织学校复课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灾情评估组区应急局牵头司法局发改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水务局和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组成负责调查核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评估房屋道路桥梁等直接经济损失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新闻宣传舆情监测舆论引导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联络协调驻济有关部队、武警、组织指挥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和救援群众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司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监狱场所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组织力量开展灾后法律援助服务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遇难人员丧葬事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上级防灾减灾救灾投资方面的支持统筹协调全能源保障工作,按上级部署做好煤、电、油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电信运营企业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资金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消防救援队伍社会力量等参与抢险救灾协助灾区政府开展救援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协调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估负责地震监测及时通报与地质灾害相关的震情完成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联系督导燃气经营企业完成供气设施的抢险、排险、恢复工作指导开展因灾损毁房屋安全性鉴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做好全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灾区大气饮用水土壤辐射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指导处置地质灾害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等次生环境灾害做好灾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负责交通干线安全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和道路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属公园景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部门)抢修受损毁的供水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组织遭受破坏的学校学生转移安置做好因灾损毁校舍的修复和教育教学资源调配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旅局负责协调旅游服务设施所有权单位和主管部门做好保护和排险协调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做好舆情引导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报道在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确保至少一种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手段有效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伤病员救治工作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后传染病暴发流行对灾区食品安全开展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对灾区饮用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根据需要对基层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政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涉灾群体性事件处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交警大队:负责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政府转移和救援群众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历下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协同做好突发灾害处置现场的电力供应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及响应条件 

地质

灾害

等级

分级标准

响应级别

 

 

迁转移人数

潜在经济损失

死亡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

特大型

1000 人以上

1亿元以上

30 人

以上

1000 万元

以上

Ⅰ级响应

大型

5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

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10人以上、3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中型

100人以上、50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人以上、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小型

10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下

3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Ⅱ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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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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