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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02MB26464895/2022-4082401
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3-28

文字解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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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1】137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号

三、出台目标

“十四五”期间,参照全市任务目标,我区计划创设城镇公益性岗位不低于2400个。2022年、2023年每年分别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800个,2024年、2025年每年分别安排城镇公益性岗位400个。全区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按照市级当年度统一下达开发计划进行实施调整。

四、重要举措

1.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

2.济南居民是指拥有济南市户籍或济南市暂住证的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 周岁以上、男性55 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

5、申请人本人须为失业登记人员。申请人已婚的核对其配偶就业状态;未婚或单身的核对其父母就业状态;单身有抚养子女的核对其子女就业状态。

五、机制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

2.强化岗位开发。

3.强化督导落实。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历下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谢宇航

联系电话:0531-8695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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