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城镇公益性岗位
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历下政办字〔2022〕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单位):
《济南市历下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历下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动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号)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参照全市任务目标,我区计划创设城镇公益性岗位不低于2400个。2022年、2023年每年分别安排城镇公益性岗位800个,2024年、2025年每年分别安排城镇公益性岗位400个。全区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按照市级当年度统一下达开发计划进行适时调整,2022年各街道岗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
二、岗位设置
(一)安置对象。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岗位类别。总体上将城镇公益性岗位设为以下几种:
1. 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管、市政管理协管等方面工作;
2. 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
3. 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社工服务、养老护理、课后服务、互助帮扶等方面工作;
4. 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护等方面工作;
5. 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本辖区的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岗位待遇。
1. 补贴标准。
(1)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在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 补贴期限。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3. 政策衔接。对原有在岗人员,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新老岗位和在岗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1号),符合现行安置条件的,统一纳入到新的安置范围,不符合现行安置条件的,可执行原协议期或待遇期限及标准,到协议期或待遇期满终止。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责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工作,区教体、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卫健、应急、残联、城管、园林等部门(单位)负责深挖岗位资源;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情况和需求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集、划拨等工作,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各街道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准摸排。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人员的集中摸排工作,对照安置范围摸清底数和实际情况,根据摸底人员的困难程度、身体状况、年龄等条件进行排序,形成“人员清单”和“岗位清单”,建立供需资源数据库,确保扩容提质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规范上岗。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在区政府统一指导下,由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 发布公告。由街道向社会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公告。公告应当包含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范围、程序、方式、岗位职责、岗位报酬等内容。
2. 报名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3. 民主评议。街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有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 审核公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审核无误后,由街道办事处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后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
5. 区级审批。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拟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审批。
6. 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 岗前培训。根据岗位需要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使其掌握上岗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
8. 安排上岗。用人单位及时安排符合条件人员上岗。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动态管理。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要对本单位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考勤签到、监督、补贴发放等基础台帐,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可通过政府购买市场化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要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日常需求,确保需开设岗位及时开设、需安置人员及时安置、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构建“区级总负责、街道具体落实、社区参与管理”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的舆论宣传,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营造劳动致富深入人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岗位开发。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在统筹整合现有城镇公益性岗位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最大限度拓宽渠道,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
(三)强化督导落实。把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组织实施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就业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对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岗位设置、人员管理等督导监管情况,按时调度和通报,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2年历下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各街道岗位计划分配表
附件
2022年历下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各街道岗位计划分配表
街道 | 社区数 | 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 |
泉城路 | 4 | 26 |
大明湖 | 6 | 37 |
东关 | 8 | 49 |
建新 | 7 | 43 |
千佛山 | 7 | 43 |
趵突泉 | 6 | 37 |
解放路 | 5 | 31 |
文东 | 15 | 91 |
燕山 | 8 | 49 |
甸柳 | 8 | 49 |
姚家 | 27 | 163 |
智远 | 16 | 97 |
龙洞 | 14 | 85 |
合计 | 131 | 800 |
备注:计划分配参照各街道社区数量确定。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