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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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0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历下政办字〔2023〕8号)。下面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和重要举措等方面,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产业集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区重点领域和产业投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开放包容,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原则,设立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为了更好地对引导基金进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试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本《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山东省财政厅下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综合竞争实力,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高效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持续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实效,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区财政局积极开展研究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相关工作,为实现政府引导基金的更为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等政策规定,认真分析了《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试行管理办法》的实施成效,在进行摸底分析的基础上,对《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试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将财政投资资金归口管理,推动财政资金由“拨”改“投”,实现财政资金市场化配置,促进“双招双引”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2023年2月,研究起草了《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初稿,明确了管理机制、投资原则及认定、基金设立及退出、收益分配及奖励等相关事宜,征求了基金工作专班成员、有关专家、法律顾问、区人大财经委员会等意见,并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邀请专家进行了事前评估论证,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请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请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等。2023年7月11日,将《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
《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共分为八章四十一条,其主要内容包括:由区政府出资设立,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以设立母基金、直接出资设立或增资参股子基金或直接投资的方式,按市场化方式,与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引导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采取委托管理方式运作,负责对引导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区级引导基金按照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安排,发挥基金“杠杆”优势,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为省、市基金支持搭建桥梁,助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1.引导基金
引导基金是指,为加快产业集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开放包容,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原则,由区政府出资设立,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以设立母基金、直接出资设立或增资参股子基金(以下简称母(子)基金)或直接投资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区重点领域和产业投入、支持我区发展的政府投资基金。
2.投资历下区企业
直接投资历下区企业的或基金投资的区外企业在基金存续期内将市场主体登记迁入历下区或为支持区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全产业链投资或投资到历下区企业的区外控股子公司的或其他可认定为投资历下区区内企业的。
3.引导基金管理公司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担负引导基金管理职责,负责对引导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
4.政府引导基金工作专班
政府引导基金工作专班作为引导基金投资决策机构以工作专班联席会议的方式,研究全区政府引导基金重大政策,制定基金设立规划、统筹实施绩效考核等工作。
5.天使类投资
天使类投资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人士,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风险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的直接投资。
六、《管理办法》主要突破
本次《管理办法》主要在尽职免责机制、风险管控机制、考核监督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具体如下:
1.建立了尽职免责机制。给予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更大的政策包容性,对于引导基金及其参股子基金投资造成损失,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道德风险的,不追究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团队和个人责任。
2.强化了风险管控机制。通过规定基金托管银行事宜,明确基金禁入范围、暂停出资、终止情形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3.加强了考核监督。通过整体绩效、基金排名、约谈制度,促进基金严格按照政府导向和市场化要求管理运营,实现基金的滚动可持续发展。
七、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济南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则》(济司发〔2020〕8号)规定:一是制定流程。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公布施行等程序。二是合法性审核职能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交集体讨论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八、《管理办法》的政策实施效果
政府引导基金带动,赋能区域创新创业。成立济南历下财鑫投资基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台《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试行管理办法》,主动与省、市投资平台及国内头部投资机构对接,参与组建符合历下区产业定位的参股子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型企业。目前,已与省、市新动能基金、上海国际集团、山东发展投集团等20家投资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基金合作对接,参与组建总规模10.1亿元的济南金融科技基金。
九、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历下区财政局预算科
联系电话:0531-8858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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