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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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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09-15

文字解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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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高层建筑密集、交通流量增大、施工活动频繁,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环境因素。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声环境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2年6月正式施行,明确提出“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在此背景下,山东省及济南市相继出台“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各地推进精细化管理。历下区作为济南中心城区,人口密度高、功能复合性强,亟需建立科学合理的噪声防控空间基准。本方案正是响应国家法律要求与省市部署,落实“精准治噪”的基础性举措。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济环发〔2024〕1号)、《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济政办字〔2023〕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划分方案。

三、出台目的

构建噪声污染防治的空间管控框架,实现从“被动应对投诉”向“主动预防管控”转变。通过明确哪些区域属于噪声敏感地带,为后续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执法监管提供权威依据。例如,在这些区域内限制高噪声作业时段、强化施工噪声监管、优化交通组织等,从而系统性降低居民暴露于超标噪声的风险,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保障公众身心健康。

四、重要举措

一是方案确立了“以功能区为基础、以用地现状为核心”的划分逻辑。不同于简单套用地图轮廓的做法,它充分融合遥感影像与实地调研数据,精准识别出以居住、教育、医疗、办公等功能为主的连片区域,并剔除商业、工业、交通枢纽等非敏感用地。这一做法确保了划定结果的真实反映现实环境结构,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例如,临街商铺虽处于生活区边缘,但因其本身具备一定抗噪属性,故予以剔除;而深藏于小区内部的小型便民商业,则视为整体环境的一部分进行统一管理,体现出灵活性与人性化考量。

二是方案引入了“自动纳入”与“临时扩展”两大动态机制,极大提升了制度的生命力。前者规定:在已有集中区旁新建的住宅或学校,一旦投入使用即自动归入原区域管理体系,无需重新启动繁琐的划定程序,实现了管理边界的自然延展。后者则针对短期但高强度的噪声源——如建筑工地——设置了“临时扩展区”概念:只要工地毗邻居民区,即便不在正式名单内,也须按敏感区标准严控施工时间和音量。这种“因势而变”的弹性设计,有效填补了静态规划难以覆盖的监管空白,特别适用于城市更新频繁的中心城区。

三是方案注重边界清晰化与管理协同。充分利用道路、河流、山体等天然或人工地理界限作为区划边界,不仅便于标识和执法,也有助于形成公众认知共识。同时,明确指出当全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时,本方案将同步更新,保证了上下级政策的一致性。此外,对于边界拆除重建的情况,设定了“退出机制”——若原址改建为商场或厂房,则相应区域退出管控,体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

五、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历下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划分与管理工作中,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界定标准及管控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部署,严格遵循《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确保区域划分与管理要求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规范统一。《济南市历下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的印发,标志着历下区在噪声污染防治领域迈出系统性、精细化管控的关键一步,对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划分方案》的明确意味着,今后历下区约三分之一的“安静区域”被正式纳入噪声防控重点范围,为后续噪声监管划定了清晰的空间红线。方案内提到划分以城市建设现状为基础,兼顾规划,并充分利用道路、绿地、河流等自然与人工边界,确保区域连贯、便于监管。单个区域面积不低于0.1平方公里,也体现了“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的管理思路。沿街独立商业不予纳入敏感区域,但商住混合的临街建筑则予以保留。这一差别体现了管理措施的针对性,既保障了居民安静权益,也为商业活动留出合理空间。随着方案试行推进,历下区在建设高品质宜居城市过程中,居民“安静权”将得到更系统的保障。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

联系电话:0531-818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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