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吹风会】历下区举行关于政府引导基金试行管理办法的政策吹风会
11370102MB26464895/2022-4159990
历下区政府办公室
2022-06-27

【政策吹风会】历下区举行关于政府引导基金试行管理办法的政策吹风会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6月27日上午,历下区举行“政府引导基金试行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邀请了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历下区实行政府引导基金试行管理的相关问题并就企业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  


记者问:请跟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答:为加快产业集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区重点领域和产业投入,我们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省级政府出资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开放包容,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原则,设立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并且为了加强引导基金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试行的管理办法》。

记者问:实行这项政策后我们的工作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答:我区积极开展研究,借鉴山东省和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成功经验,经前期充分调研和认真研究,制订出台《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将财政投资资金归口管理,推动财政资金由“拨”改“投”,进一步提升我区综合竞争实力,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高效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持续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实效,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问:请介绍一下这行工作我们是怎么开展的?

答:区级引导基金由区政府发起,采取由引导基金、子基金构成的联动投资架构模式,按市场化方式与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组建区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区级引导基金运作主要业务。区级引导基金按照区委、政府重大决策安排,发挥基金“杠杆”优势,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为省、市基金支持搭建桥梁,助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区级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审慎经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要求,依法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1466

信息发布总数

425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