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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不得从事哪些业务?
11370102MB26464895/2023-6469695
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7-28

简明问答: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不得从事哪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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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不得从事哪些业务?

答: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期货、商业开发房地产项目、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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