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起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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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济南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对曾获荣誉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3年3月,历下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反映济南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情况下在其公司自建网站宣传为高新技术企业。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23年3月在其公司网站的公司简介处发布有“济南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是一家……的高新技术企业”等内容。当事人未经相关部门认定,在网页中宣传公司自身为“高新技术企业”,而通过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该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故当事人对曾获荣誉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对消费者具有欺骗、误导性,构成了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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