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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11370102MB26464895/2023-6409431
教育
历下政办发〔2023〕4号
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7-03
2023-07-03
有效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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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历下政办发〔2023〕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和省市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历下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山东省和济南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以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一般采取划片、登记、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初中一般采取对口直升入学的招生原则。

1. 对于符合学区内“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适龄儿童采取登记入学。对于没有配建学校或配建学校尚不具备招生条件的新建、插建小区业主子女入学,依照“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相结合”的招生要求,待业主实际入住、落户后,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小区周边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和入学适龄儿童人数等协调安排入学。

2. 对于仅具有历下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采用积分、填报志愿的入学办法。继续在部分片区设立弹性学区,弹性学区只适用于招生当年。

3. 健全完善以“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小学招生继续按照“量化积分,公平公正,志愿填报与调剂相结合”的要求,划定录取控制线,公布提供学位的招生学校及学位数量,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依据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按时入学。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因学位限制不接受调剂的随迁子女及早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 招生计划实行区域统筹。根据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对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民办学位总量控制,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依据民办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结合学位总量控制要求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严格执行区教育和体育局对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民办学校要将核定备案后的招生简章(包括批准班额、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中须列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条款。

2. 严格按照审批限定范围进行招生。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跨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即时公开,接受监督。

3. 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严禁提前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学校以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生源;严禁掐尖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与掐尖招生有关的信息。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加大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的监管力度,民办学校不得安排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招生程序的学生在校就读,严禁招收借读生、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三)坚持“零择校”政策。招生学校应按照当年的招生片区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面试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选拔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

(四)坚持“零择班”政策。继续实行阳光分班,学校要根据学生性别比例,采用电脑派位、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或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五)做好学位供给保障。为稳妥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学位供给保障,学校可适当扩大一年级招生班额,原则上不超过每班53人。

(六)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落实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对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七)持续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和服务。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历下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含民办学校),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报名网址(手机客户端)、咨询电话,并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释疑工作,优化招生咨询和反馈服务,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数据信息线上归集,家长通过“爱山东”APP采集报名信息,确保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报名招生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各招生学校要健全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明确录取方式和规则,规范审核环节和流程,严格报名信息审核,确保审核过程可追溯。

(八)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1. 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各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工作,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要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完善长效机制,着重加强学业、生活和心理指导关爱,防止产生辍学问题。

2. 加强联合监管监测。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由常住地街道办事处和学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督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或户籍地所属服务学校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三、中小学招生要求

(一)小学招生。

1. 历下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和安排。

(1)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具有历下区户籍并在历下区长期居住。

(2)我区将继续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以下简称房户住三一致)的原则,优先安排房户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学区内入学。若学区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承载能力,由学校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作统筹协调安排。

(3)仅具有历下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将继续采用积分、填报志愿的录取办法。

2. 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安排。

(1)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其家庭在历下区实际居住满六个月,父母(监护人)至少一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历下区居住证申办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六个月;②在济南市区缴纳社会保险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六个月;或在济南市区依法经商(企业负责人须父或母)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六个月。 

(2)实际居住地不在历下区的不符合我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的条件。

(3)随迁子女入学继续采用积分、填报志愿的录取办法。

3. 港、澳、台籍及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和安排。

(1)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2)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为历下区;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为港、澳、台籍及外籍人士,在历下区长期居住和工作。

(3)根据适龄儿童家庭及居住情况,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二)初中招生。历下区初中学校招生一般采取对口小学直升方式。

(三)其他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招生报名材料和信息。因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工作是党和政府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各学校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通力配合,严格按照全区招生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工作。学校作为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责任担当,履职尽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招生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咨询和反馈服务,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招生服务。积极通过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各招生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就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的疑难点,积极做好宣传释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三)落实问责制度。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落实问责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附件:1.2023年历下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一览表

      2.2023年历下区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3.2023年历下区小学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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