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辖区内公共区域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公共区域城市绿化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养护标准和管理规范。
(三)负责拟订辖区内公共区域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辖区内道路绿化整治提升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山体公园的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组织辖区内公共区域裸露土地的绿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城市绿化工作,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八)负责组织辖区内全民绿化义务植树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公共区域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十)负责组织、指导园林绿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本辖区内绿化的资源调查、服务指导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工作。